精神障礙者就業


112年承接勞發署「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」,
透過會所發展過渡性就業及輔助性就業,針對康復者就業上最困難的
「人際關係問題」、「職場適應問題」、「疾病起伏」三項因素進行長期支持協助。

「過渡性就業」提倡康復者能夠在一般競爭性職場上嘗試與訓練、
累積工作經驗並增加自己履歷的豐富度,

同時工作人員也會進入到職場提供康復者支持與協助。
另外,因職場開發不易,為了最大化能夠在職場嘗試工作的人數,
所以過渡性就業有6-9個月的時限。

當康復者至少從事一次過渡性就業後,較了解自己的優劣勢、職涯方向後,
就能夠朝向「輔助性就業」邁進,在輔助性就業中, 支持度較過渡性就業少,職位無時間限制,
康復者會與工作人員一同討論自己在工作上所需的協助,朝著獨立就業更進一步。